贵州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高职(专科)招生专业,省招生考试院在高考文化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
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高职(专科)招生专业,省招生考试院在高考文化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省级统考采取笔试方式;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和舞蹈类省级统考面试科目全部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
填报信息: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8:00)。报考“3+4”转段考生及“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也须在上述时间完成填报。
10月24至26日,河南省第三届高等学校外语院系书记、院长(主任)论坛在黄淮学院举行。本届论坛以“创新·融合·担当”为主题,汇聚全国及省内高校外语界专家、院(部)负责人等百余人,围绕外语学科建设、课程思政深化、数字化转型与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等核心议题展开探讨,推
填报信息: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8:00)。报考“3+4”转段考生及“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也须在上述时间完成填报。
今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告》。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表(导)演类专业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公告》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表(导)演类专业实行省级统一考试。
今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告》。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表(导)演类专业实行省级统一考试。
以及单独录取,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的考生;
考生可于10月15日至17日每天8:30至17:00,10月18日至19日每天7:0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考生认真阅读。请注意
市区户籍所有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职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的社会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报名。
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详情链接→)。为使考生进一步了解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政策,现对报名办法解读如下。
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呼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390489新城区新华大街115号新城区新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690899新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考试中心一楼102)回民区回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993003回民区钢铁路21
联盟成立于山西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在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传媒、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的背景下,急需大量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因此,这一联盟不仅是高校间的合作平台,更是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智力引擎。
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招考办〔2025〕1号)(2025年1月1日发布,9月1日施行)和《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3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我省就读的外省户籍(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2
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招考办〔2025〕1号)(2025年1月1日发布,9月1日施行)和《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3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我省就读的外省户籍(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2
近日,“健康知识普及・我行动”主题宣传暨第四届全省高等学校新生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为新生们送上了一份实用的“健康开学礼”。
《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